尊敬的锅炉用户:
根据贵单位的申请,为保障检验员人身安全和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请务必在我中心检验人员进入现场检验之前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一、资料准备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出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以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锅炉安装竣工资料以及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4.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技术资料以及监督检验证书;
5.锅炉历次检验资料,包括检验报告中提出的缺陷、问题和处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附件及仪表校验、检定资料等;
6.锅炉历次检查、修理资料;
7.锅炉日常使用记录和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金属技术监督、热工技术监督、水汽质量监督等资料;
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报告和定期能效测试报告;
9.锅炉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司炉、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和锅炉相关管理人员(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10.锅炉使用管理制度、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或者检修作业指导文件,对于高压及以上电站锅炉,还应当核查金属技术监督制度、热工技术监督制度、水汽质量监督制度
二、检验现场准备工作及安全保护措施:
1.进行外部检验前,做好锅炉外部必要的清理工作;
2.在外部检验过程中,派专人做好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工作;
3.对垃圾焚烧炉或者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锅炉进行检验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准备或因准备工作不完善,造成不能如期开展检验或影响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由贵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