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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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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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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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酒类(白酒、啤酒、黄酒、果酒、配制酒)、焙烤食品(面包、蛋糕、饼干、月饼)、食糖、食用酒精、饮料、饮用水、咖啡及咖啡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食用菌及食用菌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及蔬菜制品等。
有机种植环境检验:农业投入品(复混肥、过磷酸钙、农业用硫酸钾、氯化钾、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复合微生物肥)、农业灌溉用水、生产用水、土壤中有效成分、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空气中PM2.5、PM10、总悬浮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铅等。
林产品检验:中密度纤维板、普通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实木地板、竹地板、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指接材、集成材、实木复合板、木质门、竹筷、脂松节油、脂松香、歧化松香、工业用甲醛溶液等。
建材类产品检验:通用硅酸盐水泥、建筑用瓦(烧结瓦、纤维水泥波瓦及脊瓦、合成树脂瓦、混凝土瓦等)、钢材产品(热扎带肋钢筋、热扎光圆钢筋、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等)、塑料管材(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给水用硬聚乙烯(PVC-U)管材、建筑用排水用硬聚乙烯管材等)、建筑用砖(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混凝土实心砖等),混凝土路面砖、陶瓷砖、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环形混凝土电杆、水泥包装袋等。
成品油类产品检验: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未使用(在用)有机热载体。
其它检验:林下食品(花椒、核桃、竹笋、板栗)、农产品(蔬菜、瓜果)及生物药(石斛、天麻、佛手等)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及理化分析、空气洁净度、生活饮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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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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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检测项目检验依据及收费标准》、《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非食品检测项目检验依据及收费标准》其他相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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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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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2520110130, 发证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CNAS L5117。发证机构:中国合格评审国家认可委员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2014]农质检核(滇)字第0006号。 发证机构: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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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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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土壤、瓶(桶)装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木制品、砖类产品等检验15天,水泥检验35天,其他产品检验一般客户15天。协议客户10天。特殊情况双方协议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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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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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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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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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永平路普洱市质量监督综合检测中心5-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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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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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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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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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9-2145646、301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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