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校准与检测;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弥补基本支出经费不足;2、质量技术监督专项工作;3、信息化建设;4、实验室改造;5、技术设备更新改造;6、办公设备购置、7、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事业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年初结转资金1,40.57万元,2016年度收入合计13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7万元,占总收入的87.88%;经营收入109.4万元,占总收入的8.09%;其他收入54.4万元,占总收入的4.03%。与上年对比减少209.8万元,增减-13.44%主要原因为财政补助拨款减少74.0万元,经营收入减少20.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万元,占总支出的28.55%;项目支出937.2万元,占总支出的65.20%;经营支出89.8万元,占总支出的6.25%。与上年对比减少551.6万元,增减-27.73%。原因为年末财政收回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减少、大型修缮试验室改造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7.2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绩效工资不足、日常检验检测成本开支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3%,与上年对比减少74万元,增减-5.87%,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其他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减少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99.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3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6万元。项目支出760.7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绩效工资不足、日常检验检测成本开支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71.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普洱中心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八项规定,精打细算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占87.46%;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占12.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接待人次56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8,4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万元,固定资产7,937.6万元,无形资产384.2万元。与2015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34.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121.7万元,其中:货物121.7万元,均使用财政性资金。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7年8月30日
附件:2016年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