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校准与检测;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做好民生计量、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守护安全底线。
二、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夯实检验基础。
三、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科研工作上台阶。
四、积极主动,抢抓机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建章立制,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个,即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85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14万元,占总收入的51.78%;经营收入717.15万元,占总收入的38.67%;其他收入177.13万元,占总收入的9.55%。2017年比2016年总收入数增加了502.92万元,增减37%,主要原因为服务收费经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55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56万元,占总支出的29.72%;项目支出584.77万元,占总支出的37.49%;经营支出511.33万元,占总支出的32.78%。2017年比2016年总支出数增加了122.27万元, 增减8.5%,主要原因为经营收入增长,相应成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中心为完成特定的检验检测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77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绩效工资不足、日常检验检测成本开支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4%,与上年对比减少246.56万元, 增减-20.76%,主要原因为收费成本补助收入减少,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34.7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67.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49万元。项目支出475.32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绩效工资不足、日常检验检测成本开支及办公设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普洱中心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八项规定,精打细算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占89.45%;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占1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35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877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41万元,固定资产7,972.16万元,无形资产384.2万元。与2016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7.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34.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59.59万元,其中:货物59.59万元,均使用财政性资金。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决算批复表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