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财务公开
收费公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普洱市检验检测院 >> 公告公示 >> 财务公开 >> 正文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普洱市检验检测院 时间:2019/3/12 点击:5563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的基本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授权范围内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测试与校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部、人事监察室、科技标准信息所、分析测试所、计量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基本职能,发挥技术服务。

2.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

3.寻找工作新增长点,提高社会认可度。

4.积极开展计量、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5.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务创新能力。

6.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5人。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退休 16人。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0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59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70.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6.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6.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59万元(本级财力424.6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9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07.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61万元,项目支出11.98万元)经营支出970.87万元。

(一)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3.3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运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展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2万元, 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6.06万元, 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5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0.7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8.78万元,项目支出:11.9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2个,采购预算资金386万元,其中:专用检测设备采购35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10万元,保安服务、印刷、保洁等采购26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4.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94%。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5万元,减少23.95%,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98万元,单位经营收入970.87万元)。主要开展检验检定工作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工作成本、检验成本、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改造、房屋及实验室维护维修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12.35万元,增加1.27%,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各项业务支出增加,专用设备购置增加。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持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

附件:1.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9年3月11日


 

 

 
 
单位概况/GAI KUANG
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云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普洱市生物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普洱市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陈宗懋院士工作站
服务项目/XIANG MU
业务受理
质检服务
特检服务
计量服务
技术服务
各所室业务办事流程
新闻资讯/ZI XUN
单位新闻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标准/BIAO ZHUN
综合标准
特检相关
计量相关
质检相关
标准查询渠道
其他栏目/QI TA
专题栏目
下载中心
公告公示
网上业务
留言簿

 

版权所有@普洱市检验检测院
接样大厅电话:0879-2145646 传真:0879-2122708 办公室电话:0879-2130908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永平路 邮编:665099

滇ICP备18011247号-3 滇公网安备530802020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