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检验检测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2130908 2122708(传真)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政务运转、文电办理、会议、安全、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院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质量管理部。
联系电话:3013127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维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组织各类资质申请、复评、扩项、能力验证等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供应品采购、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合格供应商和服务商评价工作;负责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及培训实施;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和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三)财务部。
联系电话:3013128
负责编制财务规划、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票据的管理与使用、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参与重大开支和重点建设项目论证管理等工作。
(四)事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3013139
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外项目合作,拓展检验检测市场,负责项目前期调研、谈判、合作协议起草、项目跟进、合作期间维护等工作;开展与外部技术团队、人才的业务合作;承担检验检测业务受理、统计、样品管理工作,报告或证书输出、发放、存档(含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单位承接的指令性抽样工作;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回访等工作。
(五)食品检测所(云南普洱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普洱市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3013132
承担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生活用水检验检测工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检验服务;提供食品标准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负责各级储备粮、其他政策性粮食、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质量安全监测、粮油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粮油重大事故和纠纷的检验检测任务;提出粮油安全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抽检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开展粮油检测技术、标准研究工作;承担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任务。
(六)农产品检测所。
联系电话:2125719
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食用农产品、生产生活用水、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高原特色农业等现代农业技术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咖啡质量基础与产业服务)职责。
(七)药品检测所(普洱市生物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2142650 2148273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食(饮)具消毒效果、消毒类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承担药品的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工作;承担道地药材遴选及有效成分定量分析工作;开展药材品种选育、种植技术、采收技术研究及药材质量评定工作;开展医药企业全流程技术服务,中医药制剂技术研发;开展中医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究。
(八)科技标准信息所。
联系电话:2130218
负责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科研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科技信息与舆情分析;承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九)计量测试所。
联系电话:3013125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检测任务;承担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定量包装等监督抽检任务;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技术咨询等工作。
(十)特种设备检验所。
联系电话:3013124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事故鉴定及仲裁检验;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检验服务;承担安全阀校验、电梯限速器委托校验服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负责配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
(十一)工业产品检验所(云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3013135
承担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工业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十二)党群人事部。
联系电话:3013129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下设分院。
普洱市检验检测院下设普洱市检验检测院景东分院、普洱市检验检测院景谷分院、普洱市检验检测院澜沧分院3个分支机构,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负责区域内食品、食用农产品、工业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器具、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土壤肥料等各类检验检测职责,行政和业务上受市检验检测院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
景东分院 联系电话:18187913861
景谷分院 联系电话:13759040091
澜沧分院 联系电话:15987980355